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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6日 17:22  点击:[]

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结题范围

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A 类)、创业训练项目(B 类);往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C 类)原则上建设期限为 2 年,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且取得突出成果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教育厅将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结题内容

结题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等方面。

验收原则

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理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的审核,对弄虚作假、突击结题、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责令整改,注重树立典型引领和优秀项目的推广,促进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四、结题条件与要求

(一)结项成果认定

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有以下认定成果:

1、项目成果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

2、项目成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申请软件著作权;

4、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5、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6、办理营业执照;

7、较完备的过程材料。

(二)结题成果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支持经费10000元),要求至少具备1--5条中的2项或者其中1条中的2个成果;同时具备67条中1项。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支持经费5000元),要求至少具备1--5条中的1项;同时具备67条中1项。省级指导、校级项目结题按照此标准执行。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支持经费50000元),要求至少具备15条中的3项或者累计3个成果;同时具备67条。

4、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省级(支持经费25000元),要求至少具备15条中的2项或者累计2个成果;同时具备67条。

5、申请结题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结题程序

1、项目组提交结题材料。各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并依据结题验收书内容,提交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项目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2)。

佐证材料提交内容要求:

(1)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扫描件

(2)专利、软件著作权需提交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竞赛获奖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4)创办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5)其他成果需提交完备的过程材料

2、学校初审。由创新创业学院依据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书及佐证材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校内评审。

3、平台填报。通过学校初审(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项目团队须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录入相关结题验收信息,并在线提交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须新注册填报账号的项目使用“学校专属授权码F5C024B9”进行注册,已有登陆账号项目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即可。平台登录方式同立项申报。平台填报完成时间:2023年6月2720:00

六、结题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结题材料填报工作。原则上各项目须按时结题,对于项目研究时间超过2年的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超过3年的创业实践项目须限期结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学校将终止其项目运行。2019年包括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题,否则将终止结题。

2、对于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3)。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结题。

3、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学生退学、指导教师离职等情况(不包含学生正常本科毕业、教师退休等),需在平台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变更。

七、结题材料

各学院需汇总提交材料包括:

1、每个结题项目需提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和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不需装订,用A4透明文件夹夹装即可,佐证材料附在结题验收书后,同时上交结题验收书电子版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2、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所有结题项目的《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项目成果信息统计表》进行汇总,上报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八、结题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综合楼221室,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msyscgz@163.com。标题注明:XX学院2023年大创结题材料。

截止日期:2023年6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鸿嘉  联系电话:6511354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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