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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2023年07月07日 13:03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我校决定举办第十七届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以下简称“iCAN大赛”)是一个无固定限制、鼓励原始创新的赛事。自发起至今,得到了广大青年学生的热爱。iCAN秉承“自信、坚持、梦想”的精神,倡导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勇于创新,发现和培养高校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促进和加强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的产学研结合,搭建科技人才创新生态平台。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创业赛道包括毕业三年内的学生。具体要求见各赛道要求。

三、大赛内容

(一)创新赛道。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通过团队协作自主完成的原始创新作品为主。

(二)创业赛道。鼓励学生提升自身创业能力,投身创业实践,创造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要求团队进一步完善项目作品,完成公司注册。

(三)挑战赛道。根据行业发展需求设计相关实战创新赛题,团队根据要求制作完成项目,激发学生掌握前沿技术,提升实战技能,带动就业创业。挑战赛题方案另行发布。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需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在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穿戴、智能制造、智慧文娱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

(二)参赛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项目,使用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为参赛团队所有或经技术持有者书面授权,具有创新性和商业价值,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凡参赛团队必须接受大赛有关免责条款。

(三)参赛项目均须在大赛官网(www.g-ican.com)提交报名材料(含选手身份信息、项目计划书等相关资料),关注大赛官方公众号及时获取大赛通知及赛事资讯。

(四)参赛项目需要制作出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原型为有效参赛作品,往届国赛一、二等奖项目不可参与本届比赛。

五、竞赛赛道及参赛形式

(一)创新赛道

竞赛为团体赛形式。

要求:参赛选手制作可以演示和操作的产品原型为有效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务必是学生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原型作品,并撰写详细的项目说明书。

(二)创业赛道

竞赛为团体赛形式。

要求:团队使用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注册公司,队长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参赛公司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为有效参赛作品,参赛产品或服务需为可以使用的实际产品,需具备团队原创性,并撰写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三)挑战赛道

竞赛为个人或团体赛形式。

说明:挑战赛道命题方案将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另行发布。

六、报名要求

创新赛道和创业赛道必须以团队形式参赛,每只队伍2—5名队员,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主,每人仅限报名一只团队,每个团队指导教师数量不超过2名。挑战赛道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每只参赛队伍不得超过5名队员,禁止跨赛区组队和参赛,赛区以队长所在院校的地区为主。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作品制作

所有参赛团队统一通过大赛官网(www.g-ican.com)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请报名参赛的团队负责人加入下方微信群聊:


(二)校内比赛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选拔优秀团队参加下一阶段竞赛,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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